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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转考转出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0-07-10 07:40 作者:百花教育网 阅读量:174

广东转考转出办理步骤

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受理回执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5.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交省考办。

6.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7.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四、考生向市考办提交合并准考证、转考材料后,可在30个工作日后(从市考办审核通过之日开始计算)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友情提醒: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百花教育网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任何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