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有哪些要求?
一、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
二、考生应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毕业申请材料(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初审盟市负责提供试卷,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并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交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按照《关于做好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23号)(以下简称《信息更正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个人信息;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 “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内。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四、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向申请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并打印出的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从申请毕业之日起的有效时间至少为6个月),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专科毕业证相关信息,应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2856068),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要求图文清晰)装入档案袋,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2.持有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内,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五、有免考课程的考生申请毕业,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需登录毕业审定系统审核该考生的免考课程是否已通过审核,凡审核未通过,不予办理初审手续。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六、对有转考课程的毕业申请,各盟市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治区毕业审定系统中显示的转考成绩一致,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内教招考自〔2016〕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自〔2019〕9 号 )的要求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友情提醒: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百花教育网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任何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