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考委〔1998〕7号)的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报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 以下简称“《报考课程卡》”)。交纳照片和报名、考试费,领取省自考办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3.非首次报名者经核验已发的《准考证》及规定的有关证件外,只须填写《报考课程卡》。
友情提醒: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百花教育网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任何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